《喝4碗白酒,公職人員搶救無效死亡》追蹤
  11月18日,江安縣林業局在接待宜賓市林業局檢查人員時安排飲酒,導致宜賓市林業局造林科工作人員譚鵬飲酒後意外死亡。事件發生後,宜賓市紀委高度重視,並責成宜賓市林業局、江安縣紀檢監察機關對該事件相關人員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在就餐過程中,用酒系縣林業局自帶約3斤散裝白酒,除兩個駕駛員沒喝酒外,市、縣林業局人員相互敬酒。譚鵬酒後在回宜賓的途中身體突發異常,立即折回並被送到江安縣人民醫院醫治,經搶救無效死亡。 另查明,宜賓市林業局造林科、江安縣林業局違反公務接待相關管理規定。
  針對以上問題,宜賓市紀檢監察機關依照幹部管理權限以及相關規定,分別給予宜賓市林業局造林營林管理科科長盧剛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林木種子管理站工程師易桂林行政警告處分;給予江安縣林業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李力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江安縣林業局黨委委員、森林所所長、產業辦主任朱十周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江安縣林業局辦公室主任陳懷彬,產業辦副主任、造林技術指導站站長薑方海行政記過處分,並免去現任職務。
  與此同時,對負有分管領導責任的宜賓市林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徐小林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負有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宜賓市林業局黨委書記、局長餘江,負有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市林業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張中孝實施誡勉談話;給予江安縣林業局黨委書記、局長銀河黨內警告處分,對江安縣林業局紀委書記廖敏莉實施誡勉談話。成都商報記者 羅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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