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敦煌市沙州鎮個體人員佘吉梁被敦煌市法院以強姦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揭開了趙某強暴一對同胞姐妹後的諸多隱情。不可思議的是,這對姐妹(事發時姐姐18歲,妹妹11歲)遭遇不幸後,繼而墮入迷途,竟被佘吉梁“霸占”1年半時間。究其因,嗜酒如命的父親錯交朋友,“引狼入室”,同時,單親家庭缺失親情、教女無方也成為姐妹倆自我迷失的因素之一。  
  本報首席記者 董開煒
  兩女家中被糟蹋
  12月16日清晨,敦煌環衛工洪喜章跟隨垃圾清理車清理街上的垃圾時,身心都在發顫。5個月以來,幼女傈雯遭人糟蹋而失貞的事情給他頭上罩上的陰雲揮之不去,想起那個和他稱兄道弟卻在他眼皮底下糟蹋女兒一年半時間的“惡魔”佘吉梁,就有一股怒火從他心底躥到腦門。此前11月21日,佘吉梁被判刑後提出上訴,他渾身不自在。
  洪喜章發現女兒被佘吉梁強姦,是在5個月前。
  7月中旬,久旱不雨的敦煌熱得像蒸籠,偶爾光顧市區的陣風也如蒸氣般讓人難受,市民大都不願上街。沙州鎮紅當巷的一間出租屋裡,洪喜章的小女兒傈雯抱著手機玩興正酣。無意間,洪喜章看到女兒和一個男人網聊的一段文字,字裡行間竟充斥著成年人看了都面紅耳赤的挑逗言詞,而那個男人,竟是和他深交兩年多、經常光顧他家的養雞專業戶佘吉梁。
  眼前的這一幕激起洪喜章的怒火,他拷問女兒,女兒斷斷續續地哭訴了她被佘吉梁強姦、多次發生關係的遭遇。女兒還哭訴,姐姐傈芸也被佘吉梁強姦了,而且,大多時候是在他們家。
  小女才13歲,她今後的路咋走?洪喜章猶豫再三,7月16日向敦煌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報警。警方當日立案展開調查,犯罪嫌疑人佘吉梁被刑事拘留。
  面對警方的訊問,佘吉梁對自己和傈雯、傈芸姐妹倆長期發生性關係的事實供認不諱,但其辯稱對方都是自願的。
  這起案件震驚敦煌市司法機關,公安、檢察、法院等辦案機關快審快結,履行偵查、審理程序。11月21日,敦煌市人民法院以強姦罪一審判處佘吉梁有期徒刑10年,但佘吉梁不服提出上訴。
  辦案機關查明,2011年11月的一天晚上,佘吉梁到洪喜章家中飲酒後留宿,至凌晨3時許,趁洪喜章、傈雯、傈芸姐妹熟睡之機,強行與這對姐妹發生性關係。當時,傈雯才11歲。此後至2013年6月底,佘吉梁多次在洪喜章家中、沙州鎮出租屋、野外等場所與傈雯、傈芸姐妹倆發生性關係,其中多次是在洪喜章酒後酣睡之時。
  交友不慎埋下禍根
  佘吉梁最終會受到法律應有的懲罰,可是,一對姐妹先被強姦後被誘姦並被他“霸占”一年半時間,她們的父親卻一直被蒙在鼓裡還繼續與佘吉梁稱兄道弟把酒對飲,到底是誰釀造了這場悲劇?
  自從事情敗露,洪喜章感到屈辱、惱怒,冷靜下來想一想,他也很自責。整個事件是因他而起,其中也夾雜著這個單親家庭中潛伏已久的種種因素。
  兩年前已步入不惑之年的洪喜章,本是敦煌市黃渠鄉農民,21年前與妻子成婚後,1993年10月18日,長女傈芸呱呱落地,2000年4月,小女兒傈雯出生,為了這個家,夫妻倆早出晚歸打理著莊稼,日子雖過得清貧但也安穩。
  可是,2011年,洪喜章的妻子因病醫治無效,撇下一雙女兒和丈夫,還有一堆債務撒手人寰,父女三人的生活方式和人生軌跡由此徹變。經濟上的窘困、失去老婆的傷痛,讓洪喜章一蹶不振。他常常借酒消愁,又常常酒後將心中的怨氣撒在一雙女兒身上。
  “洪喜章經常喝得醉醺醺回家,顧不上照顧女兒還經常呵斥訓導她們。”這是洪喜章給村民留下的印象。
  痛失母親,父親落魄,讓這個家更是雪上加霜,日子過得緊巴不說,一雙女兒的心態也由此發生了變異,她們受了委屈不敢給父親說,在思想和生活方式上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慣。洪喜章借酒消除對亡妻的思念和對生活的憂愁,可他畢竟是個四肢健全、正值壯年的男子漢,日子總是要過下去的。靠耕種幾畝薄田不能償還債務,難以滿足正常的生活需要,清醒時候的洪喜章開始在周邊尋找打工機會養家。於是,在農閑季節,洪喜章東奔西走在城鄉的一些工地上打工,佘吉梁由此走進了他的生活。
  敦煌市西北60多公里處的黃渠鄉境內,在清雍正五年時曾建有一座重兵把守的城堡,名“黃墩營堡”。為解決守軍用水,清廷由黨河開渠引水,直通黃墩營,這條水渠就取名黃渠,黃渠鄉因此而得名。黃渠鄉境內水草豐茂,農業較為發達。1998年,一名身有殘疾的黃渠鄉農民承包了這裡的一片湖灘養雞,此人就是佘吉梁。
  現年49歲的佘吉梁,在15歲時因車禍輟學後在家務農,1993年至1998年又因車禍造成身體輕微殘疾。務農存在障礙,他便經營些生意,養雞十多年雖未發大財,卻也有收穫。
  “身體殘疾心術也不正”,離婚後獨身多年的佘吉梁的人品在鄉鄰中頗有微詞。2011年8月,佘吉梁在雞場修建雞舍雇工,洪喜章受雇打工。那段日子,洪喜章因妻子去世心情不好,經常喝酒解悶,與愛喝酒的佘吉梁情趣相投,經常把酒對飲,但拳低量小的洪喜章根本不是佘吉梁的對手,經常被灌得爛醉如泥。
  洪喜章和佘吉梁的交情,在洪喜章離開雞場之後延續著,兩人經常在洪喜章家中對飲。一個借酒消愁,一個心懷不軌,大多時候,佘吉梁買酒買肉,又總會在酒後借宿洪喜章家中。
  俗話說,交友不慎貽誤一生。洪喜章對佘吉梁的極度信任和依賴,給這個本來不幸的家庭再度埋下了禍根,一邊是一雙失去母親的女兒,一邊是一雙正在悄悄逼近的罪惡的黑手……
  引狼入室毀了一個家
  2011年11月,敦煌農村嚴寒襲人,傈雯和傈芸姐妹倆的命運,就在這個月的一天晚上徹底發生改變。
  那晚,佘吉梁再次提著酒肉來到洪喜章家,和往常一樣,不費多少功夫,洪喜章就在佘吉梁假意的恭維中醉倒在火炕上。
  “我父親酒量小,喝醉睡著了就叫不醒來。”在傈芸的印象中,父親逢酒必醉,佘吉梁和父親關係好,是客人,酒後在家睡覺更是正常不過。可是,幼稚的傈芸、傈雯和她們的父親壓根也沒有想到,佘吉梁的來訪,隱藏著他蓄謀已久的陰謀,爆發就在當晚。
  當晚,在洪喜章家中的火炕上,佘吉梁和洪喜章同蓋一床被子,傈芸、傈雯姐妹同蓋一床被子。傈芸記得,大概在後半夜3時左右,她在睡夢中感覺有一隻大手在自己渾身上下亂摸,迷迷糊糊醒來時,那人把她壓在身下,並動手脫她衣褲。雖然在漆黑的夜晚看不清對方的模樣,但她在推搡中揪住對方的卷髮後便知道此人是佘吉梁。
  傈芸驚叫著,用盡全力推搡,但獸性大發的佘吉梁控制了她的手腳和嘴巴,任憑她極力掙扎也無濟於事。妹妹傈雯受到觸碰被驚醒,發現有人欺負姐姐便喊叫父親,但姐妹倆的舉動並沒有影響佘吉梁的獸行,因為三個人都很清楚,洪喜章在酒後根本無法叫醒來。傈芸已經無力掙扎,含淚忍受了摧殘。
  得逞後的佘吉梁並沒有就此罷休,而是轉身將11歲的傈雯壓在身下,重覆著剛纔發生在姐姐身上的一幕。傈雯感覺下身痛得厲害,忍不住哭出聲來。面對傈雯的責罵,佘吉梁不為所動,已經精疲力竭的傈芸耳聞目睹佘吉梁對妹妹的獸行,不僅難以阻擋,就連聲音也喊不出來了。“當時突然感覺很怕很怕,腦子裡沒有了反應。”傈芸向辦案人員回憶說。
  一對姐妹就這樣慘遭父親朋友的蹂躪,她們雖然反抗過、掙扎過,但在佘吉梁看來她們更軟弱好欺。四五天之後的一個晚上,佘吉梁照舊提著酒肉來到洪喜章家中喝酒,看到父女三人對那晚的事情隻字未提,佘吉梁更加肆意妄為,照舊灌醉洪喜章像在自家一樣睡覺,重覆了上一次的獸行。這一次,姐妹倆雖然少有掙扎,但沒有喊叫,也沒有淚水。
  一周後,佘吉梁再次在洪喜章家的火炕上故伎重演。
  不幸姐妹走上迷途
  從第一次的被強迫,到第二次的默默忍受,已經是成人的傈芸不再拒絕,而年少稚嫩的傈雯害怕父親的斥責,也怕那個大佬(當地人對叔叔輩男子的稱謂)到處聲張,面對佘吉梁的獸行,她也逐漸變得順從或麻木了。隨著時間的推移和佘吉梁的肆無忌憚,這對姐妹的心理也發生了扭曲,有時候,她們竟渴望佘吉梁前來,甚至主動邀約。
  一對原本是受害人的姐妹,在人生路上失足迷失,越走越遠。
  據傈芸陳述,佘吉梁此後毫無顧忌地頻繁來到她們的家,每一次都是用酒肉灌醉她們的父親,每一次都在深夜與她們發生性關係,而每一次都是她們的父親在身邊酣睡,在她們家裡發生性關係的次數不下10次。
  傈芸說,佘吉梁在她們家和她們發生性關係,有時在廚房火炕上,有時在廚房套間里,有時候還在擺放著她們母親遺像的房間里。
  2012年1月中旬,洪喜章在環衛部門找了一份臨時工作,便將承包地租賃給他人,在沙州鎮租借平房,帶著一雙女兒棲身於城區。在這個臨時的家裡,佘吉梁依舊是常客。據佘吉梁和傈芸姐妹倆陳述,每次見面時,佘吉梁總是先“照顧”傈芸,後“照顧”妹妹傈雯,對她們產生誘惑的,除了複雜的心理、生理因素外,還有佘吉梁的小恩小惠。
  2012年4月,佘吉梁在沙州鎮租房,傈芸和傈雯分別多次登門。也就是在那個時候,傈芸在敦煌市區找了一份工作。自此後,兩個男人和一對姐妹因工作、上學、租房,在時間和空間上有了空隙,使得佘吉梁和這對姐妹之間的約會方式和場所發生了更大的變化。在一年半時間中,佘吉梁和傈芸、傈雯時不時電話邀約,在不同的地點、甚至野外重覆著兩廂情願的男女之事,身為小學生的傈雯竟在電話和QQ聊天中向佘吉梁發出“我想你”的訊息。
  2012年8月,佘吉梁退掉城裡的出租屋回到雞場。據他供述,傈芸、傈雯隔三差五單獨約他到城裡發生性關係。
  “我剛開始是被強迫的,他平時關心我照顧我,慢慢地我就對他產生了感情,所以我給他發信息想讓他來陪我。”傈雯說。
  一個離異的老男人和一對小姐妹頻頻往來同住一屋,明眼人看著都犯忌,可是,在自己眼皮底下延續了一年半時間的這場鬧劇,洪喜章卻全然不知,而且面對期間的一些怪事,他竟未生疑心。
  “我租住的房子里擺放著一張單人床、一張雙人床,每次和佘吉梁喝酒,我喝醉了什麼都不知道,第二天醒來發現我睡單人床,佘吉梁和我的兩個女兒咋睡我說不上。”直到事發,洪喜章才知蹊蹺所在。
  據洪喜章租住房屋的房東講,佘吉梁經常找洪喜章喝酒,有時和洪喜章父女同住,有時在洪喜章不在家時與他的一雙女兒同住,他曾向洪喜章的一位叔叔提及過此事,但沒有引起他們的註意。這位房東還說,這對姐妹倆曾向他透露,佘吉梁每次來找她們時都會給她們些錢,對她們挺好的。
  “父親經常嫌我這做不好那也做不好,我就經常不回父親租的房子住。”與此同時,傈芸的心態已發生不小變化。
  2013年春節,傈雯告訴佘吉梁,姐姐還跟其他男人有關係,佘吉梁和傈芸的約會由此中斷。今年6月,洪喜章一家搬遷到沙州鎮另一處出租屋。6月24日晚,佘吉梁騎乘摩托車進城,拉載傈雯到郊外的河堤上發生了性關係,次日凌晨1時許,洪喜章酒後打電話,佘吉梁來到洪喜章的出租屋,在洪喜章入睡後和傈雯苟合,這一次也是最後一次。
  一個家庭就這樣被撕裂得面目全非。
  洪喜章認為佘吉梁害了他的一雙女兒,要求嚴懲這個惡魔。可是,法律只能尊重事實。傈芸已是成年人,且雙方多次發生的性行為屬自願。法院最終認定,佘吉梁對傈雯實施強姦時,傈雯不滿14周歲,屬於未成年人,其行為構成強姦罪,應從重處罰,故於11月21日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
  “從被強姦到自願發生性關係,這對姐妹倆的內心世界和人生軌跡已經徹底變軌,這與她們軟弱、好奇的性格和心理有關係,與這個單親家庭不當的家教也不無關係。”酒泉市一位婦聯幹部如是說。(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原標題:父親引“狼”入室 兩女遭蹂躪後墮迷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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